Thursday, March 2, 2017

人vs.事 ------浅谈教会领袖的甄选

vs.事
------浅谈教会领袖的甄选

不是依靠势力,不是依靠才能,乃是依靠耶和华的灵,方能成事!(撒迦利亚四章6节)
二人为“从”,三人为“众”。没有人是活在真空之中,现实生活中有许许多多的他者在我们周围,因为“他者”的存在,才使人发现“己”的存在,并且认识己、在时空和宇宙中找到那个“己”的位置。所以“个体人”需要“群体”的接纳和认同,否则内在存有的危机将对“自我”生存概念本身引发毁灭性的破坏。
“己”与“他者”(人-从-众)之比对互参、相互做用,给人类社会留下了千变万化的社团、家、国的各种群体结构性模型和历史。当两个人在一起,就会出现“主”、“从”的关系(感谢上帝,祂是万主之主)。时间的先后、年龄、经验、技能、思想等各种因素都成为影响多变之“主-从”关系的建立。一个“个体人”在人群中会因着情况的变化而不断地变换着“主”与“从”的地位。比如:当人在接收资讯时他是处于“从”的地位,当他将所知道的资讯向另一个人转述时自动又处于“主”的位置。“从”的位置是被动的,甚至是不可自控的;而“主”却是主动的、可选择和自主、自由的,所以子曰:“人之患在好为人师”正是因为人的本性是喜欢做主而没有人是喜欢失控的。
“主”、“从”关系的混乱所带来的是冲突、破坏和混乱(所有的交通事故一定是因为主从关系的错位);而当“主”“从”关系正常的时候,就是自然、和谐和优美的。
从正面积极的角度来说,神造人并给了人对自由和自主性的渴望,因为人有神的形象,这个神形象中自然就包含了治理性、法性和秩序性,所以骨子里说,每个人在条件许可的时候都是愿意坐在领袖的位置上的。有老话说: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就是这个意思。所以“做主”的愿望即可能是破坏性的也可能是积极而具有建设性的。
每个群体在谋求集体性“最大好处”时必会产生一些相对稳定的座位——就是领导。领导就是在团体中“做主”的人。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在分析国家制度时说过有四种的领袖:君主、贵族、民主和僭主。这四种领袖在世界历史以及我们中国自己这数千年政治历史上有许多例案供人参考,在此不劳废笔墨了。问题是:在基督的教会,这个独特的团体中需要什么样的“领袖”?
甄选和设立领袖是此文所考虑并寻求解答的问题。教会是个与众不同的团体,因为她本身是属灵的、不属于世界(超越性),但她同时又存留于世界风潮之中,在时间和空间之内又是个可见的组织团体(地方性)。
在两千年教会的历史中,我们常会看见当教会软弱无力时,世界的政治手段和方法就会进入教会,管控教会,地上的教会背离了上帝和福音,甚至也会发生最野蛮、最原始的争斗和腐败;但是当教会强健时,她不仅可以显示出上帝神圣的荣光和慈爱,甚至还会成为世界乱局中的指路真光,教会内部在圣灵引导下所不断尝试和更新的管理模式甚至会延及社会,成为社群甚至国家建立民主法制的动力和模范。当教会软弱的时候,她引进社会的方式和手段;当教会强健的时候,她引导时代和文明。所以柏拉图所言的四种“领袖”在不同的教会历史时代都出现在教会里面过;但真正合乎圣经原则的领袖却是来自上帝的,我们称之为“神主”!
而“神主”是个复杂的定义,因为这是一种内在的原则和立场,而不是一种表面的运做方式。从表面上看,教会的管理上会出现君主、贵族、民主甚至僭主的模式,但是如果综合考虑,你就会发现,它是活的,不同的教会、不同的时期,不需要拘泥于任何一种方式和格局,我们甚至无法用“对”或“错”来评判一个教会的管理模式和领袖风格。但如果我们以“神主”为原则来分析,就必然会在多变而复杂的情况下抓住根本,并从而可以判断这是个对教会好或是不好的管理模式或领袖。
(容我啰嗦一句:如果在一间刚刚创立不久,会员信仰还没有基础的时候,一间教会强力推行会众制的民主选举,否定“独裁”的领袖,其结果不但不会让教会成长兴旺,反而会让教会中道崩殂。所以对于教会来说,没有一个绝对、不变、永远有效的制度。同时,有制度还是好过没有制度!)
“神主”其实就是让神做主!在我们选立领袖的时候,以上帝和上帝的圣经为总原则。不能因为环境和条件的限制而破坏圣经留给我们的底线。事实也给我们证明,如果遵照上帝的旨意行事,虽然可能眼前会很艰难,但因为有神的同在和祝福,艰难也化做收获的喜乐;而当我们因为各种原因,那怕是暂时“放弃”了一点圣经的原则,可能当时会“容易”很多,但最后所产生的问题会彻底消耗掉教会全部的资源。
关于教会领袖具体的甄选原则,总结了三点,为“神主”的概念背书,供大家参考和反思:
一、主权性的考虑。
无论是主动选择(切慕)或是被动的呼召(任命),在教会里“做主的”(领袖)首先是服从、顺从基督的主权并晓得尊敬主在教会中所设立权柄的人。信仰永远是首要的!
   我们不是上帝,看不见人心(只有上帝能看透人心)。我们通过一个人外在的言语和行动来判断他们心中所想的,所以认识了解一个人的信仰不是听他口中所说,更是需要足够的时间积蓄,渐渐显明出来。耶稣提醒我们要“观果识树”,好树结好果子,不过一棵果树从发芽生长到最后结出果实,怎么也是需要三五年的功夫,那认识一个人就更需要时间了。一个基督徒在教会里面和社会上的表现是很说明问题的,所以圣经也提醒我们“初入教的不可以做监督(长老)”(提前三6)。网上有句话也说:日久不一定生情,但日久一定会见人心。
在正常的环境中,一个基督徒接受洗礼、委身于固定的教会(成为会员,做教会之子)、定期参加圣餐、教会的敬拜和圣经的阅读学习、规律的祷告生活,在各种生活的情景中对主的信靠、内心的喜乐平安等都是信仰可见可参的表达。接受洗礼成为会员本身是以基督为主的最好证明。也是我们从外面了解一个基督徒信仰的最为直观的参考。所以,如果一个人口里说自己是基督徒,却迟迟不肯受洗,或是归属于基督的教会,起码显示说在上帝面前他还是要自己做主,要根据自己的时间表和判断来做事,而不是顺服上帝的命令。好象一个不听话的“士兵”,就算他可能是已经真心信主了,但如果他不肯改变服从上帝的主权,那决不可能成为“将军”。那些周游于几家教会之间的人,无论外表多么虔诚,骨子里仍然还是“我的事情我做主”,不肯顺服上帝的命令,以自己个人的喜好、兴趣去“选择教会”,而不是被上帝“安排在教会”里。这样的人不仅不能做教会的领袖,因为自己的主见,往往给教会建设带来极大的破坏。这一切的根源还是他的“信仰”有问题,不是说他信的“不对”,而是说信仰这么重要的事并没有引导他的人生,使他服在上帝和上帝所设立的权柄之下。一个士兵是从开始顺服“班长”渐渐走到“将军”的位子上的。同样,一个基督徒也是从在教会中小事上忠心事奉而成为上帝仆人的。虽然在教会中的出勤、服务等等不能代表一个人内在的信仰的深浅,但却是一个人信仰外在表达的最简单和直接的参考。
   不肯让神在生命中做王的人不会是神的仆人,也不可能在教会中用敬畏主的心服事(管理)神的众儿女,做神的代表。
二、伦常品格的考虑
在基督的教会中做领袖应当是“好人”,但是“好人”的标准是什么?在上帝的面前我们不只是有缺点和弱点,而是“全然败坏”的“罪人”。当我们成为基督徒时,就是公开地承认“我不是上帝眼中的好人,而是个不能自救的罪人;因着祂的大爱,从此我是依靠上帝恩典而活”。圣经明说“耶和华若究查罪恶谁还站立得住呢?”(诗一三〇3)
那我们都是罪人,谁还能在教会里做领袖呢?“照我本象,无善可陈”没有一个人是够“资格”在教会里做主的!但能够被上帝选立在教会中承担服事的人,圣经给他们的生活和伦常留下了一个可供参照的画像。
提摩太前书(特别是第三章)、提多书里面是新约中为数稀少的部份讲论到教会的领袖的标准,这此标准中除了一小部强调了领袖的属灵信仰以外,大部份都是讲到他们的伦理生活的规范,而在他们的工作能力上,几乎没有谈(这一点后面会再谈)。这些伦理规范帮助我们评估是否是“神主”的领袖。下面将其中圣经中出现频率高的几点简单罗列出来:
A:无可指责。这是指一个罪人在恩典中的完全,并不是说他从未犯过罪,而是他能够“无可指责”,包括他能够正确地对付罪、并胜过罪。
B:一个妇人的丈夫。表明他是男性,他认真对待自己的婚姻,是个懂得爱和守约的人。一个人如何对待至亲的人可以反映出他的人品和本质,同样他的太太也是他最好的注脚。因为夫妻间是没有什么可隐藏的,并且二人若不同心怎能同行?教会事工会占用许多时间,若太太不能支持必然引起家庭的问题。同时领袖总是要处理一些“负面”的问题冲突,就是信主但信心弱小的另一半都会因为偶然听到而灰心跌倒,所以夫妻共同事奉互相承担是非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女人的丈夫”不应当包括那些丧偶再娶的,这个在《罗马书》有交代;许多教会接纳离婚再娶的弟兄做执事,他们需要更为严格的考验,但不会任命他们为长老,而他们也甘愿接受教会的管理权柄并顺服教会的安排。夫妻因为各种原因而分居,这在圣经中也是反对的,而夫妻都信主却不在同一间教会礼拜和服事这也是不应当的。(中国正在反“裸官”,如果一个官员的太太不是中国籍,民众如何相信他?同样太太不信主也无法建立长执当有的权柄和威信。)
C:儿女。生养儿女是人生中伟大的经验也是历练。有儿女的人相对更成熟稳健,看待问题也会更全面,特别是亲自带领教养儿女的人更懂得承担孩子的软弱,晓得接纳和包容,并且会为他者更多的着想。虽然实际情况并不一定都是这样(比如很多大陆的父母喜欢将儿女交给祖父母去带,所以看来是省了很多事,却是失去了人生中最为宝贵的经历和时光),我们这里所讲的只是大的原则;而且总的来说,儿女多少都会模造父母的心灵。
圣经说要教导儿女,让他们信主有永生并在生活中端庄顺服。儿女不只是会继承父母的基因,更会将父母私下的生活习惯暴露出来,孩子是父母的“招牌”。父母在家中带领儿女好好成长,就必然会象对待儿女一样带领教会中神的儿女一同成长。“人若不知道管理自己的家焉能照管神的教会呢?”甄选教会领袖其实也是在甄选他的整个家庭的见证!
D:生活。私心和贪心在什么地方都是领袖的大忌。贪婪的人不会把贪婪写在自己的脸上,甚至会表现的很慷慨。在中国大陆每年春节到庙宇里烧“头香”的人很慷慨,几万几万地钱就那么烧了,但他们心里所期待的回报一定比他们暂时烧掉的更多。“乐于接待远人”是圣经中特别提出的一条领袖的要求,因为这其实是一个人心胸宽阔、晓得分享的最好表现。因为当陌生人走进我们的生活,特别是每天的舒适区域时,我们对陌生人的反映是最真实地体现我们心灵状态的;乐于接待远人,这样的领袖一定能够接纳各种人,并且会自然地将陌生人带进我们的生活、带进我们的信仰。
这些美好的品德都不是写在脸上,不是表演出来给人看的,而是在时间中被观察出来的,所以每位做领袖的都需要先受教会的考验和评审。
教会要考察一个领袖的首要的是品性。提摩太前书三章那里没有说教会领袖必须具备什么学历、技能而是公开私下问他们的为人如何。节制、自守、端正、温和,不一口两舌,不说谎言,不因酒滋事,不打人,不争竞,不贪财,凡事忠心。这些我们就不一一讲述了。圣经给我们看到的总原则是:人比事重要。好人有时可能做了坏事,但因为有神的恩典让大家从中经历神赦罪的恩,但如果坏人做了许多好事,其后的迷惑和破坏性却将成为教会无法挽回的浩劫。(想一想旧约时代大卫的儿子押沙龙所引起的动乱就知道了)。
圣经甚至特别提到领袖要“在教内教外有好名声”,特别是在初期教会时代,世界许多反对教会、抵挡福音、迫害基督徒的时候,能够成为一位在“教内和教外”都有好名声的人,他们的生活、行动、言谈、举止都是需要多么的完全,而他们为人处事更是需要多么的智慧。
三:工作才干和能力的考虑
使徒彼得说:“万物的结局近了,所以。。。,个人要照所得的恩赐彼此服事,作神百般恩赐的好管家,讲道的。。。,服事的。。。,叫上帝在凡事上因耶稣基督得荣耀”(彼前四7-11)。
工作能力是在信仰品德以后最末后才需要考量的。
很遗憾,今天许多教会选立长执,聘请传道人最先考虑的是他的能力,在群众中的威望甚至他的经济收入社会地位。许多教会厘不清的大大小小的问题正是那些多少有“能力”的人引发的。(这也是他们的能力和能量的又一种证明)。能力?才华?恩赐?这三样其实都是出于上帝的,但真正造就教会的是“恩赐”,是在灵恩中赐给我们的。“恩赐”在有人身上明显是因为信主而带来的,比如祷告,分辩诸灵等。一个不善言辞的人可以去布道,这也是明显的恩赐。那能力和才华可否用于教会?可以,但有一个条件---必须先奉献在火的祭坛上被净化圣化。慕迪原是卖皮鞋的,他将自己全然奉献之后,上帝使用他的口才吸引和拯救了许多失丧的灵魂。
当教会选领袖的时候,能力才华反而并不是最首要的,这人的性格人品以及顺服主奉献的心志才是重点。因为工作能力可以培养但人品却是很难改变的。押沙龙大发热心在城门口断案甚至人民都喜乐他,但他的目的却是强夺大卫的王座,奸淫父亲大卫的妃嫔甚至杀害自己的兄弟。(参撒母耳记下13-18章)
小结:
旧约的先知提醒我们:不是依靠势力,不是依靠才能,乃是依靠耶和华的灵,方能成事!(撒四6)所以我们的眼光更多要在赐各样能力才干的圣灵身上。
因为是圣灵建设教会。他所寻找的是“对”的人,这里的“对的人”就是全然向主降服的人。人对了,圣灵会祝福圣化他原本的学识才华经验和能力,并且会不断的根据教会的需要加赠施恩赐下更多新的超乎我们所求所想的百般恩赐给我们,不用我们去操心。最后让我们回忆一下扫罗和大卫两朝帝王。扫罗的能力被众人认可,大家都乐于拥他为王(他给人安全感)。但人们不知道他内里的弱点:自我中心,追求卓越,正是这些打开了他心灵的破口。他无法容忍比他更“成功”的后人甚至僭越强夺祭司的地位,美好的开始,哀歌的结尾,甚至累及子孙。大卫受膏时还是孩子,什么才华都未展露,但上帝看他内心不是外表。受膏以后他的能力身量才能智慧渐渐成长。多次有机会让他可以除掉追杀他的扫罗王,但他内心的敬畏使他甘愿放走“耶和华的受膏者”。从历史事迹而言大卫所犯之罪大过扫罗许多(奸淫+杀人),因为恩典敬畏他却能忠诚悔改,所以他的结局完全不同于去问卜鬼神的扫罗。
所罗门说:你要保守你心胜于保守一切,因为一生的果效是从心发出(箴四23)。面对教会领袖的选立,不可以世俗的方法,而是要先查验他的信仰委身和顺服,然后是看他的家庭为人和品德,最后是他在圣灵里的学习和成长。
选立了对的领袖不保证教会一定“人丁兴旺”,却一定减少许多不必要的风波、伤损和分裂。愿主兴起我们一同去寻找搭救失丧的灵魂并建立陶造和成全在我们中的每位圣徒。
宫景耀 牧师 亲笔
主后二O一五年四月十四日凌晨两点半
于迈阿密,卡特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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